2016年8月14日

Faded



很抱歉。

這並不是一篇文,大概只是我這幾天心情產物。單純抒發情緒罷了。

然後覺得Blogger沒有鎖文章的功能有點小遺憾(?

反正一點都不重要,可以不用點進來看。







也許我只是個負面情緒很重的社會邊緣人,面對很多事物都是抱持悲觀態度。之所以喜歡偶像大概就是覺得她們是與我相反的人,才會不自覺被吸引,看著她們是多麼努力在懵懂中跌跌撞撞變成在螢光幕上發光發熱的人就覺得欽佩。

我的喜歡很單純也沒有所謂的占有慾。

只是偶爾會無意識將過多個人情感投入在我所想像中的她們應當的模樣。

我很喜歡CP,不只偶像只要一部電影或者電視劇只要能夠觸動我的甚至螢光幕情侶我也喜歡。結果就會造成將自己腦中所想像的模樣放到那對CP身上…腦補出各式各樣滿足於自己的幻想情節。

雖然我並不是會直接將腦中幻想的模樣強加在本人身上跑去握手會騷擾什麼,但是---怎麼說呢,也許我太慢熱也或許我只是不想要去面對。


昨天偶然間又不小心聽到那首陪伴著我青春期記憶的螢幕情侶所合唱的歌曲,剛認識他們時候,他們是公司塑造出來的營運用螢幕情侶,合唱著情歌,拍著愛情三部曲成為年輕人心目中最速配的螢幕情侶。

因戲而在一起的他們熬過了地下情的六年,甚至在公開承認戀情後也逐漸會侃侃而談他們之間的故事。有種螢幕情侶界的童話故事幻化成現實。受到大眾熱捧期待的一對,總是能夠看到他們傳出婚訊在被否認。

去年他們與導演決定將他們第一部合作的電影做個紀念十周年紀念日,同樣也是他們在一起的十周年。

但是現實並非童話,他們在十周年紀念日那天選擇分手。透過經紀公司發表分手申明引起大眾嘩然,大眾引頸期盼一直認為要步入禮堂的兩人居然會分手?雖然女方發了篇長文,但是看到最後一段,我卻異常揪心。

從什麼時候開始,談戀愛不再是兩個人的事情了?因為螢幕情侶的形象塑造的太好,面對各方的期待對當事者來說何嘗不是種沉重的折磨?

因為大家喜歡看妳們甜蜜的樣子所以儘管已有分歧卻始終在螢光幕前保持微笑,雖然知道各自已經成了眼裡的一道風景但還是要在螢光幕前笑著說對方的好。

那種心情,並不是用演技可以遮掩過。看到一些激動的粉絲砲轟他們做戲,我就感到很難過,如果在愛情上仍然要用演技才可以走過這十年,那麼也是觀眾害得不是嗎?


他們的愛情從來不是童話,是現實,是活生生跟一般大眾一樣。他們會吵架會冷戰會懷疑會做與一般談戀愛時大家都會做的事情。


五個月,他們已經分手五個月了。


可是仍然有一堆人期待著他們能夠在復合,期待他們仍然是記憶中那對金童玉女。

但是我要說,十年,這段時間實在太久了。早已經回不去過去青澀的自己也找不回那個原來的自己,這十年大家都在變化為什麼卻要他們停在記憶中那個模樣呢?

這才發現原來我的喜歡也只是在緬懷過去那個青澀的自己,想從他們身上找到那時候還有著天馬行空的自己,當初一得知消息也是消極好幾天,比自己失戀還要更受到打擊。

也許我可能也在無意識當中將他們塑造成童話故事般的王子與公主,但是就如女方所言她的世界從來不存在童話。

那麼又何必用沉默的壓力讓他們成為故事中結尾那般永遠幸福快樂呢?



結尾,我大概會說一句;


致我的青春以及並不是修成正果就一定會有好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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